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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刘东生优秀青年奖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01 

(2021年9月1日制订)

  

  根据刘东生地球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和刘东生优秀青年奖实施细则,为顺利完成第七届刘东生优秀青年奖评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为中国第四纪科学研究会会员;

  3)在中国大陆或港澳台地区相关单位学习或工作;

  4)在第四纪或新生代古生物、青藏高原、环境地质研究领域取得优秀学术成果;

  5)由所在单位推荐或由相关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2位专家推荐。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书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10月10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电子版、申请书纸质版8份);

  2)2021年10月30日前,基金管理委员会7位委员无记名初评排序;

  3)2021年11月15日前,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不含上述7位委员)无记名投票评选;

  4)2021年11月30日前,在研究会网站公示获奖人名单;

  5)2021年12月15日前,在研究会网站公布获奖人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中国第四纪科学研究会刘东生地球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82998551  传真:010-62052184

  邮箱:chiqua@chiqua.org.cn 

  网站:www.chiqua.org.cn 

五、附则

  未尽事宜由刘东生地球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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